A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例行检查,发现了一起涉嫌无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的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存在,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经集体讨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 445元,并处3 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文对该案的适格主体、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内容进行了点评,对同类案件的查处进行了重点分析,提出应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规章修订与完善,重视执法与普法工作双管齐下,强化部门间协作机制,以提高查处效能,进而优化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