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比司法信息化建设整体迅猛发展,刑事诉讼信息的共建共享明显滞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呈现信息孤岛现象。这造成司法资源的大量浪费,成为阻碍司法信息化发展的基础性难题。刑事诉讼信息互联互通协议是指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办案机关就办案信息共享和传递问题达成共识。这种协议可以有效地打破刑事办案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是推进刑事诉讼共建共享的现实路径。协议需要充分应对信息共建共享可能给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架构、卷宗移送模式、控辩平等关系、司法责任带来的负面效应,协调技术理性和司法规律的关系。同时,刑事诉讼信息共建共享在运行中需处理好以下具体问题:建议将政法委作为协议主责机关,制定长远的发展计划;进一步推动卷宗电子化;实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妥善解决信息保密问题。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