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9年汉口特别市建立后,市长刘文岛积极倡导"专家治市"理念,使市政改革呈现专业化趋势。为实现行政活动专业化,消除行政活动随意性,市政会议针对行政权的配置与运行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公安行政活动专业化正是市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公安局拟定《公安行政大纲》,明确公安行政专业化的基本规划,市政会议进一步颁布市公安局组织细则与相关单行规则,将地方公安行政专业化的诉求寓于法制化的实践之中。通过颁布规范化的系列规则,汉口特别市政府运用城市治理法制化的途径,逐步实现"专家治市"所设定的行政权运行专业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