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晚唐禅师宗密的影响,晚年朱子以虚灵不昧、明珠、宝珠论明德与性理乃至本心之光明。理在气中,性德在人,就像宝珠在水中,水清则珠光朗现,水浊在珠光昏暗。水就相当于气质,有清浊厚薄之分。本体之明是先天的、永恒不息的,但会受到气禀的拘束,物欲的遮蔽,因此至善光明不能再完全朗现。尽管如此,即便是至恶之人,其善性光明本体并未泯灭,而且也会在有些情景下透出些许善的光辉。佛书中大量论及的明珠、宝珠实际上是一种有神奇法力摩尼珠,此宝珠能让其所处的浊水变清,这一点更加彰显了本体之明的能动性一面。朱子晚年也用火光来比喻性理、明德,火光之喻也展现出本体之明“未尝息”的能动性。朱子的这些表述集中在《朱子语类》中,多为60岁后晚年所说,此类思想主张与陆王之说有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