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我国,失去家庭中唯一的独生子女所产生的失独家庭和失独老人数量不断增多,这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所衍生的一个特殊问题,直接后果是造成失独老人今后的养老问题困难重重。而我国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还难以完全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寻找解决对策。适时修订我国《继承法》,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将被继承人的侄子女和外甥子女列入继承人的范围,优化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并对与失独老人养老有关的各项法律、政策和制度加以配套完善,无疑是一种重要和有效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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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