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后贷款人机制是国家金融安全网三大支柱之一,旨在维持金融系统的有序运转,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危机向其他甚至整个金融体系扩散和蔓延。当银行业机构面临流动性风险而同业机构又不愿援助时,按照“白芝浩法则”(Bagehot,s Dictum),为防止恐慌蔓延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人民银行牵头依法依规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能,承担了部分金融危机处置和金融改革成本。但央行贷款的低成本和局限性,以及最后贷款人权责不对称和职能泛化容易引发金融市场道德风险,从而导致最后贷款人机制风险隐患。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机制风险现状,进一步研究防范央行最后贷款人机制风险的对策建议。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