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个人信息”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和个人信息三者的结合,实现个人信息的数字化。在“互联网+个人信息”的进程中,如今我们目之所及的方方面面几乎全部实现了信息化的“华丽转身”,也即我们常说的万物互联。个人信息的珍贵性导致个人信息使用权和权利保护之间矛盾频发,在此过程中厘清两者之间冲突的原因、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新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