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局长肖亚庆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公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