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重股权结构本土化的难题已经被抛出,在厘清现行法对双重股权结构的否定态度后,从事实与价值两分的角度,对双重股权结构本土化有关的事实与价值问题进行考查和审视:事实层面双重股权结构本土化可以发挥积极效应,价值层面“一股一权”原则还在阻止双重股权结构的合法化,这种价值判断却难以经得起正当性的考验。最后,在整体考量和系统分析后,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仅允许新申请上市公司采用双重股权结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采取落日条款的双重股权结构本土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