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政办秘[2022]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 49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激励支持。现将调整后的督查激励措施及组织实施等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