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行为设置体现了立法者对律师这个职业群体的提防。这种立法上的防范不仅维护了控方证言的稳定性,而且还替控方进一步扫除了公诉成功的障碍。如果不从根本上触动本罪背后涉及到的利益因素,那么任何试图对本罪进行修改甚至废除的努力都将是徒劳无功的。问题的提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自1997年第一次出现在刑法典中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