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模式本是商家和消费者互惠互利的经营模式,但在实践中,这种消费模式被商家严重滥用,屡屡出现商家卷款潜逃、滥用格式合同、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为此,建议尽快出台全面规制预付式消费模式的专项立法,赋予消费者对争议保留条款的异议权,建立第三方对预付款的独立存管制度,赋予消费者在发卡企业破产时享有别除权;推进行政监管法治化,加强对商家全过程动态监管和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