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基本遵循。本文构建了"制度安排-利益主体-行为博弈-结构偏向"的地方政府收入结构偏向的理论,发现在不同约束条件下地方政府有不同的收入结构偏向。且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式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的税收偏向显著为负体现在党代会换届的当年,而对非税偏向正向显著表现在党代会换届的前一年和当年,同时对三大区域的差异也进行了分析,表明不同的经济发展导致了一定的差异性。最后从中国式财政分权视角提出应在提高中央政绩考核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提高地方政府税收收益等具体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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