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制度性设计日趋完善,相比之下,对社区矫正活动中的人的关注则显不足。从实践中来看,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认识不足、目标不清,自我矫正的意识不强,使外部环境导致的矫正工作事倍功半,最终的社区矫正工作效果不佳。为此,社区矫正机构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树立自我矫正意识,对于激发社区矫正对象主观能动性,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成长,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