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医疗保障制度。自2003年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广,目前已经进入制度的精细化建设阶段。筹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核心问题,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规范化程度较低、发达地区个人筹资责任较低,重复参保加重了公共财政补贴的负担。本文建议应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以及强化个人缴费责任等措施,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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