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查禁小说刑罚主要有笞刑、枷示、监禁、罚金、掌颊、没收板书、驱逐等七种,《大清律例》规定查禁小说刑罚的杖、徒、流等在晚清未被执行。尽管传统重刑和人治思想依旧浓郁,但清代查禁小说刑罚在晚清的近代转型取得了巨大进步,主要表现在:肉刑轻刑化并最终从刑律中废除、罚金开始被采用并列入刑律、《大清违警律》开始成为小说管理法规。晚清查禁小说刑罚近代转型的根本原因是该刑罚与晚清社会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清代前期制定的查禁小说刑罚从一开始就碍难执行,晚清查禁小说的动机和时势发生了较大变化,西方近代法律思想制度的输入和移植加速了中国传统法制的近代转型。清代查禁小说刑罚在晚清的近代转型是中国近代文艺管理制度开始建立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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