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了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而国家安全的总体属性,催生了将生态安全置于国家安全体系中再认识的理论需求。生态安全与国家安全在功能定位、基本目标、实践形式与价值指向等内在逻辑上呈现有机关联。随着生态安全进入国家安全体系,其法治实践也迎来新问题、新考验。完善我国生态安全法治,需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蕴含的生态安全观为价值指引,进一步夯实生态安全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基础,明确实施主体及其责任,并重视生态安全法治的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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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