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宣告死亡旨在解决因失踪人生死不明而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确定问题,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需要综合评价,不能囿于申请人顺序(以配偶为必经第一顺序人)而侵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当然亦不能藐视法律法规之权威。被宣告死亡人符合《民法通则》宣告死亡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提请,但后位顺序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前位利害关系人有不法目的或明显有不法目的时,应剥夺其顺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