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探究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可及性要素,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可及性测度框架的构建及应用提供理论参考。[目的/意义]基于内容分析法,综合现有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理论,从我国国家政策文本归纳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可及性要素,并探究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结果/结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可及性要素主要由可获得性、可知晓性、可接近性、可接受性和可适应性五大要素以及16个子要素构成,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共同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给与用户需求的适配。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