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不能总拿创业初期来忆苦思甜。退出机制的建立有进就有出,有时股东退出是特殊情况造成的,有时是合作不愉快造成的,后者占比大一些。章程要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出,退出如何估值和清算,谁来接收等等。大部分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没有这一项,或者虽然有退出条款和机制,但不具体,实际执行有困难,特别对于小股东,持有又没有分红话语权,退出又无法兑现,造成很多麻烦。也造成很多极端事件发生。比如某代理商由于经营争执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