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低速电动车由于其便民特性和价格低廉,在市场占有量上居高不下。由于低速电动车在生产和销售上缺乏监管,加上驾驶者的不当使用,长期游走在法律边缘,带来了技术、管理、安全等诸多问题。但由于国家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必要的法律规范,致使低速电动车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对低速电动车的法律规制应当从定性分类、设定标准和制定规范三个方面来着手,从而达到良性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