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暗网的匿名性、加密性和跨国性特征,使暗网犯罪较一般网络犯罪更具特殊性。一般性国际刑事规则和网络犯罪国际刑事规则存在的局限性,国际软法法律拘束力的缺失,影响暗网犯罪国际法规制的效能。解决暗网犯罪国际法规制问题对技术治理、顶层设计和执法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应确立技术和法治相结合的原则,以法律促进和保障技术发展,以技术拓展法律的规制范式;并建构和完善暗网犯罪国际治理的顶层设计,推动网络犯罪国际刑事规则中增加规定“暗网犯罪”条款和暗网犯罪国内法规制的具体化;且继续强化打击暗网犯罪国际执法合作,并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其中。

  • 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