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应急管理部获悉,2018年8月下旬至9月下旬,按照应急管理部部署,国家煤矿安监局将派出6个督查组,对山西、内蒙古、云南、四川、安徽、江西、陕西、重庆、贵州、河北、湖南、河南等12个省(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督促防范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此次督查覆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三个层面。在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