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交[2018]14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广州、珠海、汕头、惠州港口(务)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为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价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6]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