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发展步入新时期,如何通过提升企业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无疑对企业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利用中央政府2014年开始的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来构造准自然实验,基于2008—2016年上市企业数据及使用双重差分法评估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效应。研究发现,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显著提高了企业的发明型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型专利的数量,使企业创新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在企业规模和企业创新能力上呈现出递增趋势。此外,该提升作用在法制建设不同的地区存在着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