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协同衔接的法学逻辑,可以从概念维度、经验维度和实践维度三个方面进行解读,二者既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又具有外在的区别性。实现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协同衔接,有助于推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此,需要确立起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协同衔接的契合理念,健全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协同衔接的制定协调机制、实施沟通机制、冲突排除机制等内部融通机制,并建立起村规民约的外部转化机制,将成熟可行的村规民约逐步上升为国家法律,以完善国家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