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盆底康复治疗时机对初产妇产后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的影响。方法选取2018年1月—2019年8月在医院完成规律产检且正常分娩的初产妇458例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依据在产后开始进行盆底康复治疗的时间差异,分为三组,早期治疗组(A组,n=367),中期治疗组(B组,n=68),晚期治疗组(C组,n=23)。A组在产后42 d至3个月内开始治疗,B组在产后3~6个月内开始治疗,C组在产后6个月以上开始治疗。对比三组治疗前后的电测肌电值、Ⅰ类和Ⅱ类肌力、压力性尿失禁(SUI)发生情况、子宫脱垂情况。结果治疗后,A组和B组的电测肌电值、Ⅰ类和Ⅱ类肌力明显升高(P<0.05),C组的电测肌电值、Ⅰ类和Ⅱ类肌力未出现明显变化。治疗后,A组和B组的SUI发生率明显降低(P<0.05),C组的SUI发生率未出现明显变化。治疗后A组和B组的SUI发生率低于C组(P<0.05)。三组治疗1个疗程前后的子宫脱垂发生情况数据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仅有A组在经过治疗后,子宫脱垂情况出现明显好转(P<0.05),B组和C组在治疗前后的子宫脱垂情况未出现明显变化。结论对于单胎顺产的初产妇,在产后42 d开始进行盆底康复治疗可获得良好的效果,随着治疗时机的延后,产妇可获得的疗效也会降低。对于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点的产妇,如何改善疗效,尚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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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