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互联网时代网络治理的问题可被归咎于系统性缺位。就网络犯罪治理系统而言,呈现出碎片化的状态,其后果直接影响到网络犯罪治理的合理性、实效性和合法性。鉴于此,从卢曼社会系统理论的视角看,高效治理网络犯罪的法治路径应是提升网络犯罪治理系统的自治能力,加快自我合理化进程的推进;依法划分网络犯罪治理系统的内部限度,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探索"伦理、行政、法律"各自作用的法治边界,以利于多系统治理格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