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2014年12月,美、欧等国相继对中国晶硅光伏产品进行反补贴、反倾销("双反")调查。美国两次裁定中国企业非市场定价行为存在,实施迄今对新能源行业的最高"双反"关税,欧盟在各方压力之下仍以限价限量措施判罚,中国光伏业因此遭受沉重打击。本文以光伏产业结构与合同安排方式的国别差异为分析基础,建立光伏产业链纵向价格传递模型,利用国际和欧洲市场国别价格数据,证明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价低的原因在于产品技术差异,阶段性价差扩大是受国别纵向价格传递非对称性效应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缺乏光伏产品定价权且深受产业链两端的挤压,美欧诸国对华"双反"判罚有失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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