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ABO与PPP等模式各有分工,互为补充,在决策时我们应以项目效果为导向,注重ABO项目的本质。在国家鼓励的不适用于PPP等模式的公益性项目,利用公公合作这只有形的手可以弥补市场失灵,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本文通过解析ABO模式概念及特征,明确ABO模式适用范围,梳理政府支付责任的核算思路,提出相关建议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