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85条为土地工作物责任,其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予区分。搁置物、悬挂物应限缩解释为人为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应目的性扩张为倒塌之外的设置和管理瑕疵。损害为生命、身体、健康和物权性财产损害。土地工作物致害与土地工作物瑕疵之间有因果关系,责任即可成立,是否有自然力的介入并不重要。土地工作物责任中的过错是客观化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