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染病等突发性公共危机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重要的治理对象。突发性公共危机具有急迫性高、危害性大、不确定性高等特征,同时存在多样化的内在权衡性,需要统筹政府有效干预、专业技术支持、综合资源保障等环节,以非常规决策、科学化治理和规范化处置等加以应对,以形成一致性集体行动。构建公共危机财政支持体系建设是公共危机应对的内在要求,应强化预备费、转移支付以及税费降低等三个支柱对危机应对、处置及重建等的支持功能。从中长期视角,应该着力法律制度安排、统筹中央地方权责、落实资金来源、完善信息披露、吸纳多元主体、着力风险管控以构建公共危机的财政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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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