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是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互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直以犯罪人为中心展开调查,犯罪被害人的作用没有得到最大化的利用。本篇文章通过明确犯罪被害人调查的内容、主体、对象、方法以及维持制度正常运行的作法从犯罪被害人这一重要思路出发,提出以被害人为中心的犯罪被害人调查制度,发现真实犯罪数目,缓解犯罪黑数难题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