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房地一体原则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民的一个难题,买卖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矛盾也是频发。我国与之相关的使用权政策也是经过了多次的转变,而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保证以及确权也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在一户一宅的当今我国严禁炒卖土地,同时也进行了宅基地改革试点。而在非改革试点地区,村镇集体成员间的宅基地买卖合同,只要是合法合规签署,证件有效的前提下,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而向非集体成员和非本村村民转让的合同,原则上都是无效合同。本文就是在此前提下探讨了我国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