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担保法中规定的动产抵押登记生效模式已被物权法变更为登记对抗模式,但担保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申请抵押登记的要件规定,涵盖了登记生效模式以及登记对抗模式的抵押登记行为,且与物权法规定并不冲突,仍然有效。登记部门在进行动产抵押登记时,仍应当就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具有合法处分权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