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制度理论,以2012—2019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强制性、模仿性和规范性同形制度压力对上市公司ESG责任履行的影响以及主导型CEO在其中所发挥的调节作用。研究结论表明:强制性、模仿性同形制度压力显著正向影响上市公司ESG责任履行,规范性同形制度压力显著负向影响上市公司ESG责任履行;主导型CEO在同形制度压力对上市公司ESG责任履行的影响中发挥了调节作用;企业履行ESG责任不仅有助于获得组织合法性地位,还可以提升企业的财务绩效和市场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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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