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07年《物权法》的实施为外生事件,2003—2011年为样本期间,构造双重差分模型,通过观察我国上市公司在《物权法》实施前后创新投资效率的变化,研究物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影响。研究发现,物权制度改革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创新投资效率,但这种创新投资效率的提高主要是通过应用型创新实现的,对于开发型创新,《物权法》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股权融资规模的差异对物权保护与创新效率关系的影响存在差异,具体表现为相比于股权融资规模较小的公司而言,股权融资规模较大的公司在物权保护强化的背景下,其开发型创新水平的提高更加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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