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不完备法律理论对现行穿透式监管进行分析,提出监管权是在行使剩余立法权与执法权,穿透式监管之目的是提升"标准化能力",穿透式监管是对监管权的限制而非扩张,并为穿透式监管的提升提供一种可借鉴的思路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