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11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中称:由于有关部门对豆芽的类别认定不一致,原卫生部和原质检总局认为豆芽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原农业部认为豆芽属于食品,导致地方在监管方式上还不完全统一。建议明确界定豆芽等产品的分类标准和产品属性,进一步统一监管方式。并转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办理。但时至今日,在国家层面并未统一豆芽的类别,这是造成基层豆芽监管困境的根本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