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5年至2012年,郭伟利用先后担任广东省台山市市长、市委书记,鹤山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达500多万元。行贿者除了几个商人外,还有17名下属单位的一二把手,他们行贿的地点就在郭伟办公室内,美其名曰汇报工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郭伟担任鹤山市委书记期间,鹤山还是广东省4个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之一。2018年8月23日,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郭伟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