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适用民法保护。但民法对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不仅力度不够,而且作用有限。事实上,大学生在企业兼职具有明显"从属性"特征,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我国应当扩大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将大学生在企业兼职作为特殊劳动关系予以调整,进行专门立法,切实保障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