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助决定为全球成年监护范式转型提供新思路、新方向。正如域外成年监护范式转型经历,我国协助决定的建设也缺乏"正式拘束、非正式拘束与实施"制度变迁土壤,实践中常常陷入困境。适逢《民法典》实施关键时期,对于其中不足,依据我国成年监护实务经验,结合域外协助决定的有益探索,提出构建我国协助决定制度的建议,如区分未成年人、成年人监护的基本原则、重视人身权益保障,尊重本人自我决定权、将"家庭互助文化"融入制度建设全过程,强制要求当事人订立协助决定要式契约并进行公证、完善相应配套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心智残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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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