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实际,对该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印发了《广东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11月17日正式实施。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2012年,广东印发了《广东省耕地储备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近年来,国家进一步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省指标供应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原有的交易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