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的发展可以带来多方面益处,但是由于企业年金信托制度发展时间较短、各方面都还不够成熟、民众的认可度不高等,该制度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年金信托制度法律规定不够完备、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税收优惠性不强、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立法部门应该加快立法进程,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年金信托制度的法律地位、税收优惠、监管主体等,也可以制定专门的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的吸引力,同时应该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