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应该规范人格权行为。人格权行为是人格权行使行为的简称,可以包括人格权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等,不同的人格权行为对应于不同的立法问题。人格权行为的效力因为权利冲突而受到影响,所谓权利限制实际上是对人格权行为的限制而非对权利的限制。权利位阶是化解权利冲突的基本手段。权利限制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