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民自治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种种误解,如: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法律”;农民的自治热情不高是因为他们民主素质低;解决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矛盾的方法是“两委一体化”;村委会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理人”。树立正确的村民自治观念,有助于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