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6月27日,交通部印发《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等。《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邮政局于2017年5月启动《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