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构场域安全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此提供了颇多启示。从宏观层面上看,需要将场域安全放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背景下统筹安排,围绕"深化安全""拓宽安全""延伸安全"的要求,建构安全共同体。从中观层面上看,场域安全需要通过安全治理来实现,应当建立进入性、开放性的治理制度,完善群众参与安全治理的机制,以制度化的形式促进政府向民众赋权。从微观层面上看,现代社会中"人为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本体性安全"问题,需要密切联系群众,建立与群众的互信机制,培育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专家系统的积极作用,在社会整合的基础上完善系统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