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救助历经由恩惠至权利的转变,作为法律化与权利化的基本人权,社会救助权的充分实现离不开法律机制的保障。社会救助权具备三项基本权能,防御权能要求外界不得对其进行侵犯,受益权能要求政府承担积极的给付义务以保障社会救助权的实现,救济权能则要求为社会救助权提供有效救济。社会救助权的有效实现受制于其所依赖的制度体系,在注重各法衔接与调适的基础上以发展型救助、实体与程序保障并重为法律理念进行制度设计,并根据社会救助权的权能属性从完善顶层制度设计、规范行政给付和强化司法保障三方面构建科学可行的法律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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