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业态和用工形式日益多样化、灵活化,随之在工伤认定案件中“上下班途中”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解读面临全新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王志国案”,为系统阐释人民法院的司法判断标准提供了难得样本。对该案裁判理由以及其他12个工伤认定典型案件的分析表明,人民法院通过“王志国案”将散见于类案中的“聚焦出行意图”“恪守立法宗旨”“关切生活情理”“顺应社会变迁”四项原则固定为“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基准,为司法有效应对纷繁复杂的工伤认定案件提供了较为统一的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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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